澳門「派錢」新增留澳183日條件 首日近5000宗上訴

澳門「派錢」新增留澳183日條件 首日近5000宗上訴

澳門「派錢」新增留澳183日條件 首日近5000宗上訴澳門「派錢」新增留澳183日條件 首日近5000宗上訴

【Now新聞台】澳門今年「派錢」新增條件不合資格的澳門居民,可以提出聲請上訴,首日收到近5000宗申請。

澳門今年向合資格永久性居民派發一萬元,非永久性居民派六千元,但首次新增條件,規定去年必須逗留在澳門至少183日。

不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周三起可以提出聲請上訴。截至傍晚6時,一戶通收到約3720宗申請,專門櫃台則收到1180宗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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